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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4 12:19:38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3个月的情况下,你可以“被迫离职”,但不存在“自动离职”这种法定概念。
法律赋予的解除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拖欠你3个月工资时,你拥有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被迫离职”,这是法律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赋予的权利。
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知用人单位 :你需要以书面形式(如辞职信、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通知用人单位,明确指出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3个月,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保留好相关的送达证据,例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在快递单上注明文件名称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
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发出后,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
权益保障
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支付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3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虽然你不能“自动离职”,但可以通过合法程序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应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