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4 14:40:36
一般来说,从江西签户口到湖南,并不是先下户口再上户口,而是遵循“先迁入地准迁、后迁出地迁移”的顺序,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办理湖南(迁入地)的准迁证
需要向湖南拟落户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落户申请,根据不同的落户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
购房落户 :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
投靠亲属落户 :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会核发准予迁入证明,也就是准迁证。
第二步:办理江西(迁出地)的户口迁移证
持湖南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江西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籍管理部门会注销原户口,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在湖南办理落户手续
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等相关材料,到湖南拟落户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登记,完成户口迁入手续。
这样的流程设计是为了确保迁入地有接收的条件和意愿,避免出现迁出后无法落户的情况,保障公民户籍迁移的有序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