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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4 19:02:18
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十年是否还会被追究,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不再追究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果某刑事案件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且过了十年追诉期,在不存在特殊情形时,通常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存在特殊情形仍会被追究
1. 案件已立案或受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即便过了十年追诉期,但如果在案发后司法机关已经立案或者受理了该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比如,在追诉期内被害人向相关机关提出控告,但由于某些原因该立案而未立案,即使过了十年追诉期,也会被追究。
3. 必须追诉并经最高检核准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过了二十年追诉期后,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即便超过通常的追诉期,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