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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05 17:57:26
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被逮捕的可能性。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出现特定情形时,是可以予以逮捕的。
可能被逮捕的情形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了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存在社会危险性
-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违反酌定义务或重新犯罪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另外,被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证据,证明其罪行比原先认为的更严重,也可能导致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