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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前在企业做临时工,工龄能否合并计算?

时间:2025-07-05 20:56:25

当兵前在企业做临时工,其工龄通常是可以合并计算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政策依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具体情形分析

    转为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 :如果您当兵前在企业做临时工,之后该临时工经历满足相关政策要求,且后来转为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那么做临时工的这段时间与之后作为合同制工人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例如,您在A企业先做了2年临时工,之后转为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工作了3年,那么在该企业的连续工龄可计为5年。

    参军入伍 :当您从临时工岗位参军入伍时,根据相关规定,其参军前最后一段在单位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比如您在企业做了1年临时工后去当兵,服役5年,那么这1年临时工时间和5年军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不过,一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如当时的临时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临时工工作经历的资料,以及参军入伍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通常需要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龄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根据档案记载、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对工龄进行合并计算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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