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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时间:2025-10-14 10:16:08

劳动纠纷进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劳动纠纷中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要清楚地知道与你发生劳动纠纷的对方是谁,包括其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仲裁请求要明确具体,例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具体金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等;同时要说明产生纠纷的事实经过和支持自己请求的理由。

    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 :不同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各自的管辖范围,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其他证据材料 :根据你的仲裁请求和具体案情,准备相关的证据,如加班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 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 开庭审理

    - 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 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5. 裁决 :仲裁庭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执行

   -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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