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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5 11:40:54
这里需要明确一下,强制措施凭证不能上诉,它不是可以上诉的对象。不过如果对基于强制措施凭证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过了法定的复议或诉讼期限后,通常不能再通过常规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来主张权利,但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分别来看:
一般情况下已过期限的后果
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一般不会受理。
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超过了起诉期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裁定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会裁定驳回起诉。
被工作人员误导的情况处理
虽然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延迟处理,但这种说法可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过你可以尝试以下救济途径:
提出申诉 :你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说明当时工作人员告知的情况,请求重新审查该行政行为。申诉并不受复议和诉讼期限的限制,相关机关可能会基于事实和公平原则进行内部审查。
寻求赔偿 :如果因为工作人员的错误告知导致你遭受了损失,你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需要证明工作人员存在过错以及你的损失与工作人员的告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殊情况可延长或扣除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如果存在其他正当理由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但你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这些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