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者若明知工厂侵权仍订购并销售假冒商品,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分析如下:
一、刑事责任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一十四条,若订货者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构成此罪。具体处罚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十五条,若订货者与工厂存在共同故意,即事先共谋实施品牌侵权行为,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在此情况下,订货者需按照其参与的共同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 民事责任:订货者若销售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需对品牌所有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赔偿数额通常按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确定。
- 行政责任:行政管理部门可对订货者实施行政处罚,如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侵权商品、罚款等。罚款数额根据违法经营额确定,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总结:订货者在工厂侵权做品牌的情况下,若明知是侵权商品仍进行订购和销售,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民事赔偿及行政处罚。因此,订货者应严格审查商品来源,确保所订购商品不侵犯他人品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