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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后未过户可以撤销吗

时间:2025-05-02 09:29:35

房产赠与公证后未过户,在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不可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赠与进行公证,意味着该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机关的证明,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所以,通常情况下,赠与人不能以未办理过户(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为由撤销赠与。

   

    法定可撤销情形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如果受赠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受赠人故意伤害赠与人致其重伤,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赠与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这里的扶养包括赡养、抚养等。例如子女作为受赠人,在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后,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就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同样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撤销权。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若赠与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需履行一定的义务,如受赠人要负责对赠与房屋进行维护等,但受赠人没有履行该义务,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比如赠与人原本经济富裕,但因突发重大投资失败导致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此时即便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且未过户,赠与人也可以不再履行房产赠与的义务。

   

   如果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一般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定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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