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文章主要侵害了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具体分析如下:
一、署名权
- 权利内涵:署名权是作者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 侵权表现:剽窃者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以自己名义发表,剥夺了原作者的署名权。例如,将他人文章署上自己名字发表,即构成对署名权的侵犯。
二、保护作品完整权
- 权利内涵: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侵权表现:剽窃者可能对原作品进行修改、删节,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和作者的创作意图。例如,恶意改编原作品,加入违背原作品主题和情节逻辑的内容,即构成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
三、复制权与发行权
- 权利内涵:复制权是作者制作作品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权是作者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 侵权表现:剽窃者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均构成对复制权和发行权的侵犯。例如,私自复印、销售他人书籍,即构成对这两项权利的侵犯。
四、信息网络传播权
- 权利内涵: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作者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 侵权表现:剽窃者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络平台供公众下载、浏览,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如,未经许可将他人歌曲上传到音乐网站,即构成对这项权利的侵犯。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剽窃他人作品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