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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06 17:19:12
打人者是否构成犯罪
孩子在校被别人家长打了,该家长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如果该家长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对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比较轻微,比如只是轻微的推搡、拍打,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损伤或者损伤程度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形
故意伤害罪 :若该家长的殴打行为导致孩子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犯罪 :如果家长在殴打过程中使用特殊手段或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及其他罪名。例如,在公众场合公然对孩子进行殴打、侮辱,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
学校是否有责任
学校是否有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来判断:
学校可能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在事件发生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打人行为,或者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漏洞,导致校外人员(打人家长)轻易进入校园实施伤害行为,那么学校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管理职责,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无责任的情形
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例如严格执行了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在打人事件发生时,学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制止等,那么学校可能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