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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交通事故伤者的鉴定费由谁来承担?

时间:2025-05-08 21:32:05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的鉴定费承担问题通常按照以下规则来确定:

   

    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

   在实践中,一般是伤者一方为了确定自身的伤残程度、护理期限、误工时间、后续治疗费用等情况,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伤者先垫付鉴定费用。因为伤者需要凭借鉴定结果来明确自己的损失,从而在后续的索赔中更准确地主张赔偿。

   

    最终承担主体

    根据责任划分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已经明确划分,鉴定费通常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例如,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伤者负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那么伤者垫付的鉴定费,对方要承担70%,伤者自己承担30%。

    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相应的保险,并且保险合同中有关于鉴定费承担的约定,那么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鉴定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例如,有些商业三者险条款中会明确规定,对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合理的鉴定费等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合同条款可能存在差异,有些保险合同可能会将鉴定费列为免责范围,所以要具体查看保险合同的约定。

    全责方承担 :若交通事故中一方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伤者的鉴定费通常由全责方承担。比如,对方司机因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且被交警认定负全责,此时伤者的鉴定费就应由该司机承担。如果该司机投保了保险,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超出保险范围的则由司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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