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零口供,但其他被告人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时,仍有可能定罪,关键在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需满足以下条件:
-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即案件中的每一个关键事实,如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等,都应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证据必须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可靠,且经过法庭质证等法定程序进行核实。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法官需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内心确信无疑,不存在合理怀疑。证据之间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二、其他被告人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时的处理
- 矛盾证据的审查:当其他被告人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时,法院会审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判断其是否能够相互印证或形成证据链条。
- 综合全案证据判断:法院不会仅凭矛盾证据就否定或肯定被告人的罪行,而是会结合其他证据,如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进行综合判断。
- 排除合理怀疑:如果综合全案证据后,法院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确信被告人有罪,那么即使被告人零口供,也可以依法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