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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13 00:43:47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对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拒收,但小儿麻痹症借助拐杖行走这种情况通常不在拒收范围内,不过还需结合具体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判断。
看守所拒收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对下列两种情形的人不予收押:一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具体分析
通常情况 :如果只是小儿麻痹症借助拐杖行走,身体状况并非严重到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一般不会拒收。借助拐杖行走说明其具有一定的行动能力,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可能未受极大影响。
特殊情况 :若该患者除小儿麻痹症外,还存在其他严重的伴随疾病,导致其身体状况符合“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经相关程序鉴定确认后,看守所可能会拒收。此时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符合拒收条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关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材料,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