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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16 00:15:45
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法院扣除误工费有一定合理性的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判断是否支持误工费,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因交通事故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
如果妈妈确实只是在家从事种菜、带小孩、做家务等事务,没有通过这些活动产生实际的、稳定的经济收入,也不存在其他有收入的工作,那么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并没有因交通事故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法院基于此扣除误工费在法律逻辑上有一定的合理性。
法院扣除误工费可能不合理的情形
1. 家庭经营活动有收入 :如果妈妈所从事的种菜等活动并非单纯的家庭自给自足行为,而是家庭经营的一部分,比如种植的蔬菜用于销售并获得了稳定的收入,那么法院以没有外出打工为由扣除误工费就是不合理的。此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销售记录、收入流水等,来证明因交通事故导致了这部分收入的减少。
2. 家务劳动具有经济价值 :从社会角度来看,家务劳动虽然没有直接的市场货币收入,但实际上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例如,妈妈帮忙带小孩使子女能够正常外出工作获得收入,她做家务也节省了家庭聘请保姆等服务的费用。在一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会考虑到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来支持一定的误工费赔偿,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合理,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上诉过程中积极收集和提供能够证明妈妈存在实际收入损失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