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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22 19:40:52
在执行案件没有执行完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但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通常不可以再次起诉的原因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已经由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重复起诉。执行案件未执行完毕,只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尚未完全实现,但该纠纷已经经过了审判程序,法院已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了判定,所以通常不能再次起诉。
可采取的其他措施
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提供财产线索 :你作为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你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到期债权等,应及时告知法院,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线索采取查询、冻结、扣划、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申请采取强制措施 :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可以申请法院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申请限制出境等措施 :可以申请法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形,你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例如,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合并的,你可以申请变更后的主体为被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你可以申请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等。
特殊情况下可再次起诉的情形
另行起诉的法定事由出现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与原纠纷相关但又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情况,是可以另行起诉的。比如,在债务纠纷执行案件中,原判决只处理了本金部分,对于后续产生的利息,双方有新的约定或出现了新的计算方式,你可以就利息部分另行起诉。
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你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此时你有两种选择:一是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