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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23 04:51:14
继承房产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法律手续:
确定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房产。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法律要求。
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可以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该证明是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重要依据。
确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情况下,按照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确定;遗嘱继承则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确定。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需要确定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办理公证(可选)
虽然司法部已废止《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继承房产不再强制公证,但在实践中,部分房产管理部门仍可能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
准备材料 :
-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所有权证明;
-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结婚证、户籍证明等;
- 遗嘱原件(如有)。
办理流程 :
- 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 公证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继承人有关继承的情况,制作谈话笔录。
- 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准备材料 :
-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房产证;
- 继承权公证书(如办理了公证)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如通过诉讼继承)。
办理流程 :
- 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
-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进行实地查看等。
- 审核通过后,继承人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
-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继承人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特殊情况:诉讼继承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如对遗嘱的效力、继承份额等有分歧,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准备材料 :
-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 相关证据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
办理流程 :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
-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
- 判决生效后,继承人可以凭借生效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