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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女孩和20岁男孩发生关系属于强奸吗?

时间:2025-06-02 04:21:26

这需要分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

   

    情况一:女孩未满14周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理解和同意能力。所以,如果该女孩未满14周岁,20岁男孩与之发生性关系,即便女孩表示自愿,男孩的行为也构成强奸罪。

   

    情况二:女孩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非自愿情形 :如果女孩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被男孩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那么男孩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暴力手段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手段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等相威胁;其他手段如利用女孩醉酒、昏迷等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与其发生性关系。

    自愿情形 :如果女孩已满14周岁且是自愿与20岁男孩发生性关系,一般情况下男孩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如果男孩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会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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