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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村村民到B村集体土地上开荒,耕种三十余年,请问现在土地权属归哪个村?

时间:2025-06-26 14:29:45

一般情况下,该土地权属仍然归B村集体所有。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B村集体土地,其所有权在没有法定程序变更的情况下,依然归B村集体。而且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个人或其他集体通过开荒等行为并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历史使用情况不改变所有权

   虽然A村村民到B村集体土地上开荒并耕种了三十余年,但这种使用行为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不能因为使用时间长就自然获得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变更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比如通过国家征收等法定程序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而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也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和依据。

   

    可能的处理方式

   - 如果A村村民与B村就该土地的使用存在纠纷,B村作为土地所有权人有权要求A村村民返还土地,但应当考虑A村村民在开荒和耕种过程中的投入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 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在B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由A村村民继续使用该土地,比如采取承包等合法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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