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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刑讯逼供检查院调查一个月后回复,被羁押人身上的伤也好了?

时间:2025-07-04 00:24:21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证据收集和认定的难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法继续追究刑讯逼供的责任,以下为你分析相关应对办法:

   

    检查院调查情况分析

   虽然被羁押人身上的伤好了,但并不代表不能调查刑讯逼供问题。检察机关的调查手段是多样的,除了查看身体伤痕外,还有其他方式来查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行为。

    书面材料 :包括讯问笔录、提讯登记、体检记录、医院病历等。这些材料可能记录了被羁押人的身体状况、讯问时间、地点等信息,有助于判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

    监控录像 :讯问场所一般会有监控设备,检察机关可以调取讯问过程的录像,查看是否存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

    证人证言 :可以询问同监室人员、看守人员、医护人员等,了解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的情况,是否有异常表现或伤痕。

   

    后续应对措施

    补充提供证据线索

   如果你还有其他能够证明刑讯逼供的证据线索,比如曾听到相关人员提及此事、有现场可能存在的隐蔽监控等,应及时提供给检察院。即使身体上的伤痕消失了,但其他证据也可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

    要求检察院继续深入调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过程中,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你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检察院进一步调查,说明即使伤痕消失,也不排除刑讯逼供曾经发生的可能性,督促他们运用其他调查手段查明真相。

    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

   如果对当前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方式不满意,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级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复查,可能会重新组织调查,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寻求其他途径

   你还可以向监察委员会反映情况,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刑讯逼供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监察委有权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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