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12 16:01:00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可以到以下两类机构进行:
医学会 :这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定机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依法设立的独立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 :部分地区也有依法设立的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第三方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它们也可以开展医疗相关鉴定工作,其鉴定结果在诉讼等程序中同样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需要准备的材料
不同主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
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这些记录反映了患者在住院期间的诊疗过程和病情变化,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例如病程记录详细记载了每天患者的症状、体征、检查结果以及治疗措施的调整等情况。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这些资料涵盖了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整个过程的各项检查和治疗信息。比如手术及麻醉记录单能清晰展示手术的具体过程和麻醉情况。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如果在抢救急危患者时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按照规定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时,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如医院的规章制度、相关医护人员的资质证明等。
患者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明 :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患者的身份信息。
病历资料 :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患者可以到医院的病案室复印自己的病历,复印件需医院加盖公章。病历资料能帮助鉴定专家了解患者的就医过程和病情发展。
书面陈述材料 :患者或其家属应撰写一份详细的书面陈述,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就医经过、认为存在医疗事故的事实和理由等。例如详细描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以及对自身造成的损害后果。
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关的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能够支持患者主张的材料。如果患者在其他医院进行过相关检查,也可以提供这些检查报告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