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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跟租车公司有合同,就是送外卖,第1个月是免租,但我不想做了,他们却要我699说不可以以天算?

时间:2025-10-15 17:53:18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需要具体分析你与租车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

   

    合同约定分析

    若合同明确约定第1个月免租且无提前解约相关费用

   如果合同里清晰写着第1个月免租,并且没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需要额外支付费用的条款,那么租车公司要求你支付699元是缺乏合同依据的。你可以依据合同条款与租车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他们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

    若合同中有提前解约需支付费用的条款

   要是合同中约定了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承担一定费用,比如699元,且该条款不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那么租车公司的要求可能是有合同依据的。不过,即使有这样的条款,你也可以审查该条款是否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租车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你注意该条款,你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处理建议

    沟通协商

   你可以先尝试与租车公司友好沟通,向他们说明你的情况和立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比如,你可以提出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费用,或者强调第1个月免租的约定。在沟通时,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寻求监管部门帮助

   如果与租车公司的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解。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定你是否需要支付这699元费用。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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