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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4 13:50:00
学校很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以下从法律依据和判断因素两方面为你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般是十周岁左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首先推定学校存在过错,若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对学生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判断学校是否担责的因素
教育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 学校平时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例如在宿舍生活方面,是否教导学生在宿舍要注意安全,避免打闹、推搡等危险行为。如果学校有相关的安全教育记录,如安全课的教案、安全主题班会的照片等,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其履行了教育职责。
- 学校对宿舍的管理是否到位。比如宿舍是否有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否有老师按时巡查宿舍,以保障学生在宿舍的安全。若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可能导致危险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管理存在疏漏。
设施安全性
学校宿舍的床脚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果床脚存在尖锐边角等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合理的防护处理,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例如,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宿舍的家具应该进行倒圆角等处理,以防止学生碰撞受伤。
此外,撞到你女儿的同学及其监护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处理该问题时,你可以先与学校、对方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女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