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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了律师事务所帮我打工程款欠付的官司,他们第一次把起诉对象搞错了被法院退回,现在开庭说要支付二次开庭律师费?

时间:2025-04-14 00:43:44

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从律师的执业责任角度看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有义务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正确确定起诉对象等关键诉讼要素。如果是由于律师的疏忽导致起诉对象搞错被法院退回,这属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律师法》以及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应当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处理案件。这种因为律师自身失误造成的后果,不应该由委托人再次承担额外的费用。

   

    从委托合同约定角度看

   需要查看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方式、收费范围等条款。

    若合同约定 :是“包干收费”,即无论案件经历多少次开庭、出现何种情况(合理的额外费用除外,如鉴定费等),律师事务所收取固定的费用完成整个案件的代理工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因律师自身过错导致的二次开庭,要求你再次支付律师费是不合理的,你可以依据合同拒绝支付。

    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 :二次开庭是否要另行收费,鉴于第一次开庭未能正常进行是由于律师的失误,从公平和诚信原则出发,律师事务所也不应随意要求你支付二次开庭的律师费。

   

    建议你采取的措施

    与律师事务所沟通 :你可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指出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失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说明不应该支付二次开庭律师费的理由,争取友好解决问题。

    向律协投诉 :如果与律师事务所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进行投诉,反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以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律协可能会介入调查并进行调解。

    考虑更换律师 :如果律师的失误严重影响到案件的推进,且律师事务所态度强硬,你也可以考虑解除与该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代理案件,但要注意处理好委托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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