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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2 07:56:31
贪污罪的审查与证据收集
审查要点
主体身份审查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审查时要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上述主体身份,需查看其工作单位性质、职务任命文件、工作职责等相关材料。例如,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文件、编制证明等;对于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要审查委托协议、授权书等。
行为手段审查 :贪污罪通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审查时需关注犯罪嫌疑人具体的行为方式,如是否存在伪造账目、虚报冒领、截留款项等行为。例如,查看财务账目、报销凭证、合同协议等,从中发现异常交易或违规操作。
主观故意审查 :贪污罪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审查时要结合其行为表现、言语表述等判断其主观心态。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意图,是否存在掩盖犯罪行为的迹象等。可以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调取相关的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来证明其主观故意。
犯罪数额审查 :贪污数额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审查时要准确计算贪污的金额,包括直接侵吞的财物价值、通过骗取等手段获得的财物价值等。对于涉及财物的,要进行价格评估;对于多次贪污的,要累计计算犯罪数额。同时,要审查犯罪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充分。
证据收集
物证 :收集与贪污行为相关的实物证据,如贪污的现金、物品、票据、账册等。这些物证可以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和犯罪数额的大小。例如,查获的被盗取的公款、伪造的发票等。
书证 :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合同协议、文件资料等。书证是证明贪污行为的重要证据,通过对书证的分析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犯罪过程。例如,审查财务报表可以发现账目是否存在异常,查看报销凭证可以核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的情况。
证人证言 :询问与案件有关的证人,如单位同事、财务人员、供应商等。证人证言可以提供关于犯罪嫌疑人行为、动机、过程等方面的信息。例如,证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贪污的行为,是否存在异常的财务操作等。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获取其对犯罪行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以详细描述其作案过程、动机和目的,但同时要注意审查其供述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分析判断。
鉴定意见 :对于涉及财务、会计、物品价值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可以为案件提供科学、客观的证据支持。例如,对财务账目进行审计鉴定,确定贪污的数额;对物品进行价格鉴定,确定其价值。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录音、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直观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活动情况。例如,监控录像可以记录犯罪嫌疑人在财务室的活动,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其与他人之间的沟通内容。
贪污罪的刑罚和处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上述“其他较重情节”规定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上述“其他较重情节”规定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死刑适用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终身监禁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贪污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