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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4 09:49:51
从竞拍公告的内容来看,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应由你(买受人)来承担。
公告中明确提到“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这是拍卖方在拍卖程序中对于欠费问题责任承担的一种明确告知。一旦你参与竞拍并成功购得该房屋,就意味着你接受了竞拍公告中所设定的各项条件,其中就包括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欠费。
不过,如果你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合理或者存在误解,在承担该笔物业费之后,你可以尝试向原业主进行追偿。因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原业主才是实际产生物业费欠费的责任人,你在替其承担费用后,可以以不当得利等理由向原业主主张返还该笔费用,但这需要你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欠费证明、支付凭证等),并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