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19 13:57:20
责令退赔是刑事判决中常见的一项内容,其执行具体流程大致如下:
执行启动
移送执行 :刑事判决生效后,一般由作出判决的刑事审判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涉及责令退赔的相关法律文书(如刑事判决书等)移送至法院执行部门,启动执行程序。例如,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判决书生效后的10日内将案件移送执行局。
材料移送 :移送的材料通常包括刑事裁判文书、罪犯的财产线索(如有)、被害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执行部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执行准备
立案审查 :执行部门收到移送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立案审查,确定案件是否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分配具体的执行人员负责该案件。
信息查询 :执行人员会通过多种方式查询被执行人(即被责令退赔的人)的财产状况。常见的查询途径包括向银行、证券、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例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可以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账户信息。
执行实施
发出执行通知 :立案后,执行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退赔义务,并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例如,要求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履行退赔义务并报告财产。
采取执行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例如,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禁止其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限制其资金的进出。
拍卖、变卖财产 :对于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在被执行人仍不履行退赔义务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清偿被害人的损失。拍卖通常会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以保证拍卖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扣划存款 :对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执行法院可以直接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用于退赔被害人。
调查被执行人的其他收入 :除了查询和处置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外,执行法院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其他收入来源,如工资收入、租金收入等,并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扣划其收入用于退赔。
执行和解
-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即被害人和被执行人)可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可以约定分期退赔、以物抵债等内容。例如,被执行人与被害人协商一致,约定分三年分期退赔,每年支付一定的金额。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法院会暂停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被害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终结
执行完毕 :当被执行人按照判决要求全部履行了退赔义务,或者通过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所得款项足以清偿被害人的损失时,执行法院会裁定执行完毕,案件终结。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果经过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有财产但暂时无法处置(如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执行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被害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害人放弃退赔权利、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等,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彻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