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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1 09:40:35
只有乙方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
通常情况下,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一般体现为各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如果只有乙方签字,而甲方未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意味着双方还未就合同内容达成最终的一致意见,此时合同尚未成立,也就不存在有效的问题。
比如甲和乙商议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拟定好后只有乙方在合同上签字,甲方未签字,那么这份合同就没有成立生效,对双方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殊情况
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如果只有乙方签字,但乙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这种履行行为,那么合同是可以成立并有效的。
例如,甲、乙双方协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只有乙方签字,之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了货物,甲方也接收并使用了该货物,此时虽然甲方未签字,但合同成立且有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 :如果双方事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即使只有一方签字,合同也生效的,那么合同就有效。比如一些格式合同,提供合同的一方明确规定只要相对方签字合同即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乙方签字合同也是有效的。不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