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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10 10:04:47
申请低保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申请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不同地区的低保标准和家庭财产认定条件有所不同,可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网站、政务服务热线(如12345)等渠道查询。
二、准备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 个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低保的原因。
- 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授权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查询核实。
-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家庭成员身份和户籍信息。
收入证明材料
- 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人员收入证明及近1年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其工资收入情况。
-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情况和收入声明,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大致收入。
- 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就业服务登记、失业证明、失业登记、求职记录等材料,证明其就业状态。
财产证明材料
- 家庭拥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等相关产权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 家庭拥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 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 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证明其学生身份。
三、提交申请
方式一:线下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社会救助的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也可以代其提交申请。申请时需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方式二:线上申请
部分地区开通了线上申请渠道,申请人可以登录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政务服务平台或相关AP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四、受理与审核
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会予以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受理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般会查询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住房、车辆等信息。
审核公示
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财产情况等。
五、审批与低保金发放
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在全面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确定保障金额;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金发放
经批准获得低保的家庭,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开始发放低保金。低保金一般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指定成员的银行卡账户。